▋近期,苏州一批土地发布征收公告,并公布具体补偿金额。
包括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高新区和吴江区多个地块,涉及多个小区拆迁。
(相关资料图)
姑苏区
征收项目名称:
尤先甲故居二期
征收范围: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24 户,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补偿金额:
1.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2319元。
(2)商业用房:一层每平方米31127元。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予以确定。
产权调换用房:
本项目提供长江花园等小区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房屋被征收居民,不享受定销商品房保障政策。
相城区
1、征收范围:黄埭镇金龙村村集体范围内;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2、征收范围:黄桥街道大庄村集体、大庄村四组、五组、六组、胡湾村集体、胡湾村三组、木巷村村集体范围内范围内;
征收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3、征收范围:北河泾街道朱泾社区集体;渭塘镇渭南村集体范围内。
征收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吴中区
1、征收范围:横泾街道长远村,越溪街道木林社区范围内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2、征收范围:甪直镇、甪直镇淞港村、淞浦村范围内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征收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范围:
1、征地范围涉及浒墅关镇
2、位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箭庄社区范围内
征收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吴江区
1、征收范围: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双溪村十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双溪村十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096公顷(10.6440亩)。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2、征收范围: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七都镇人民政府集体所有土地0.537公顷(8.055亩)。
征收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3、征收范围:位于盛泽镇庄平村农民集体范围内
土地现状:拟征收盛泽镇庄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126公顷(4.6890亩)。
征收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4、征收范围:位于江陵街道叶津村十四组、十五组、十七组、十八组、二十组农民集体,黎里镇银杏村十六组、十七组农民集体的土地范围内
土地现状: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291公顷(7.9365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五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656公顷(11.4840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729公顷(25.0935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十八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705公顷(2.5575亩);
拟征收江陵街道叶津村二十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541公顷(14.3115亩);
拟征收黎里镇银杏村十六组、十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91公顷(4.1865亩);
拟征收黎里镇银杏村十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01公顷(0.0015亩)。
征收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以上为正文,来自各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