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扩展材料
选定了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参保人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参保人经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同意转诊的,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核准费用,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合计为2500元(含自付部分);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50%,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诊就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居民医保参保人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再提供相应的资料回所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报销。